學寶教育旗下公務員考試網站
網站地圖     設為首頁     加入收藏
當前位置:主頁  >> 招考公告  >> 公務員   
公務員
2011年濰坊市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
http://m.wbuztre.cn       2011-03-21      來源:山東公務員資料網
【字體: 】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現(xiàn)將2011年我市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下同),以及從在基層工作的選調生中考選部分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飘厴I(yè)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應屆專科畢業(yè)生);

  報考濰坊市市直部門的,須具有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5年3月27日至1993年3月27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公務員所在的機關或單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xiàn)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其中,在讀全日制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報考。

  在我市縣(市、區(qū))及以下機關(含省垂管部門縣以下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或工作滿2年(含試用期)并獲得過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的縣(市、區(qū))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公務員不能報考。

  由我省、市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定向考錄職位。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考錄公務員政策。

  從選調生中考選補充工作人員的選調生職位報考條件為: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扎實,肯于吃苦,甘于奉獻,工作創(chuàng)新意識強,干事創(chuàng)業(yè),實績突出。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清正廉潔,作風正派,群眾威信高。具有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8年3月27日以后出生),2008年以前(含2008年)選調到基層,現(xiàn)在縣(市、區(qū))以下機關單位工作,經縣(市、區(qū))委組織部推薦、市委組織部審定,且符合報考職位專業(yè)條件(其中,參與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職務得到提拔,在試用期內的,不得報考)或具有職位所在部門工作經歷,身體健康。

  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招考的資格條件詳見省法院、省檢察院在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下同)上發(fā)布的簡章,公安、勞教系統(tǒng)的招考簡章在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yè)技能鑒定)信息網(www.wfrsks.com,下同)上另行發(fā)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為方便報考人員報考,面向社會招考和從基層工作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報名工作,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1年3月27日9:00-3月30日16:00

  查詢時間:2011年3月28日-3月31日

  報名網址:www.wfrsks.com,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yè)技能鑒定)信息網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報考人員登錄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yè)技能鑒定)信息網,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shù)碼照片[分辨率為160像素(高)×120像素(寬),文件大小不超過20KB,文件類型為JPG,照片務必清晰]。每人限報一個部門和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以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縣級(鄉(xiāng)鎮(zhèn))機關相同職位的,只報縣級(鄉(xiāng)鎮(zhèn))職位,不報具體單位。

  2、單位初審:用人部門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含節(jié)假日)及時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jù)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網上報名期間,用人部門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錄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于2011年3月28日-4月1日登錄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yè)技能鑒定)信息網(www.wfrsks.com)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并于2011年4月19日-23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其資格。

  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招考部門或職位,計劃錄用l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濰坊市其他職位。

  根據(jù)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定向考錄職位,不實行網上繳費,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下載填寫的《定向考錄職位考生資格審查登記表》,按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資格審查和現(xiàn)場繳費手續(xù)。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時,除出具身份證和畢業(yè)當年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報到證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委托他人辦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個人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網上報名并通過單位初審后,報考人員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現(xiàn)場確認和減免手續(xù)。辦理減免手續(xù)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見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山東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1年3月27日之前取得)、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在職人員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介紹信,經用人部門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在面試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xiàn)的職位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其他

  地稅、工商、質監(jiān)、法院、檢察院、公安和勞教等系統(tǒng)招考人員的報名辦法與本規(guī)定一致。

  招考職位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鶎庸ぷ鹘洑v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1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

  筆試時間為4月24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筆試結束后,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

  錄用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單獨劃定。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jù)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shù)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錄用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tǒng)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shù)出現(xiàn)空缺的部門和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guī)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二)面試

  面試開始時間為6月17日,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每個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tǒng)一向面試人員宣布。

  根據(jù)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進入面試人員應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為了加強對面試工作的監(jiān)督,每個面試考場除按規(guī)定配備1名由紀檢監(jiān)察機關選派的考場監(jiān)督人員外,還邀請一定數(shù)量的社會監(jiān)督人員,對面試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計算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分用人部門或職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其中計劃錄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計劃錄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招考職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名單,按規(guī)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確定后,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對報考人員進行體檢、考察。如用人部門同一個錄用職位出現(xiàn)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如體檢、考察均合格,則不再對其他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體檢考察。對體檢考察不合格人員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從該職位其他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確定遞補對象。

  (一)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除特殊情況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jù)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


  五、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省垂直管理部門市以下機關的擬錄用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用人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按管理權限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憑審批機關簽發(fā)的《錄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辦理公務員登記手續(xù),并根據(jù)確定的職務和級別確定其工資;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并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濰坊市市直單位從選調生中考選的擬錄取人員,由用人部門根據(jù)體檢、考察情況,確定錄取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被錄取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被錄用或錄取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xù)。


  六、紀律規(guī)定


  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者,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七、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具體計劃及招考職位見附件。


  八、其他


  (一)需要提報的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

  (二)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否則,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關于2011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1〕16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簡章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三)濰坊市公務員考選工作辦公室地址: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yè)技能鑒定)中心院內,濰坊市北宮東街266號-2(虞河路與北宮街交叉路口以東100米路南)。

  政策咨詢電話:0536-8279191  8279225

  技術咨詢電話:0536-8272090

  附件:(職位表下載)

  1、2011年濰坊市市直機關公務員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2、2011年濰坊市縣市區(qū)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3、2011年濰坊市縣市區(qū)法院公務員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4、2011年濰坊市縣市區(qū)檢察院公務員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5、2011年省垂直管理部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中共濰坊市委組織部

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互動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