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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公務員考試行測答題技巧:常見的4種削弱方式
http://m.wbuztre.cn 2014-01-02 來源:山東公務員考試網
縱觀公務員考試行測試卷,在判斷推理這一部分,考察最多的就是削弱型題目,這類題型考察的數量較多,同時又是判斷推理的一大重點,其難度又顯而易見。因此,特向廣大考生介紹幾種削弱方式,供大家學習和參考。
論證形式為:論據→結論。
一、削弱論據
在一個論證中,論據是用來支持結論的,如果指出這個論據是錯誤的,那么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結論,因此,削弱論據是削弱型題目的一種重要的削弱方式。具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1.駁斥樣本的科學性:題干論據是問卷、調查、實驗和研究時常見的削弱形式,具體有以下兩種:(1)樣本的數量不足;(2)樣本不正確、不具有代表性或代表性不夠,也即指出論據是片面的,犯了“以偏概全”的錯誤。
2.直接否定論據:即直接指出題干的論據是錯誤的。
二、削弱結論
削弱結論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否定結論:通過舉出與結論相反的例子或者直接否定結論指出結論是錯誤的。
2.引入新的論據使得結論不成立。
3.論據不可行:當題干論證可簡化為“論據→結論”的形式時,指出這個論據是行不通的或僅有論據實現不了結論。
三、削弱論證
要削弱題干論證,可以通過削弱論據和結論之間的論證關系達到目的,即從論據和結論之間的關系出發(fā),主要有以下幾種削弱形式:
1. 論據和結論之間無聯系:指出論據和結論之間隱含的聯系是不存在的,即打破論據和結論之間的聯系,簡稱打斷鏈條。
2. 論據和結論之間有差異:指出論據和結論之間所涉及的概念是存在差異的,并不是“同一概念”。
四、削弱因果關系
削弱型題目的論證形式為:論據→結論,其實題干在很多情況下都是通過因果關系來進行論證的,對于這些題目,要想快速的找到削弱選項,主要有以下方式:
1.因果倒置:指出實際上結論才是論據的原因。
2.另有他因:指出實際上另一新論據才是結論的原因
3.存在共同原因:指出實際上另一新論據既是論據的原因,也是結論的原因,即新論據是論據和結論的共同原因。
我們認為,削弱因果關系其本質上也是削弱了論點、論據或論證關系,只是較為快捷。其中,因果倒置是最強的削弱形式,也是比較簡單的;另有他因是最常見的一種削弱形式,經常在考試中出現;而存在共同的原因這種削弱形式出現較少,屬于前兩種削弱形式的變形。這幾種削弱形式的本質上都是指出“論據不是結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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