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湖北省荊州市兩名幼童被悶死在幼兒園校車一事,刺痛了社會的神經(jīng)。而校車慘劇,近年來頻頻發(fā)生:湖南衡南農用車非法搭載學生,造成14死6傷;黑龍江雙城市一輛滿載小學生的非法校車墜橋翻車,造成8人不幸身亡、39人受傷……
【相關評論】
去年,我國發(fā)布了首部強制性國家標準《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但相似悲劇為何還在上演?偶然中有著必然。用一個字來概括校車的現(xiàn)狀,那就是“亂”。一些校車,安全不達標,管理不到位,事故隱患多;一些“黑校車”,沒有任何審批手續(xù),完全“山寨版”,違章更是家常便飯;一些農村地區(qū),有的人利用農用車、拖拉機甚至報廢車輛接送學生。河北省遷安市交警近日在路上攔截了一輛幼兒園校車,8人座的面包車,竟塞下了64名孩子,加上司機和老師,共66人,讓人瞠目結舌更心驚膽戰(zhàn)。
【熱點評述】
校車承載的是稚嫩的生命。加大監(jiān)管力度、確保學生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絲毫不能含糊。在這樣的前提下,在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的格局中,由政府積極主導,發(fā)展規(guī)范、安全的校車,不僅是優(yōu)化教育服務的需要,更是根治校車亂象的關鍵。
校車亂象背后,實是監(jiān)管缺位。不論是教育機構還是交管部門,都無法推脫監(jiān)管不力之責。而且,在司機和老師“不怕死”的后面,還有著家庭和社會需求強烈而校車服務資源嚴重短缺的現(xiàn)實。正是兩者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成為了校車混亂的根源。
校車管理之所以難源于權利職責的不清晰。然而,不少地方的教育部門和學校對此不僅“視而不見”,反而“另有高見”。有人解釋為“缺錢”——校車購買、運營、管理需要大筆資金,教育經(jīng)費尚不充足,校車的事只好靠后站;有人辯解為“難管”——安全責任如此重大,權利職責尚不明晰,故而“能不管盡量別管”。正是政府部門的不作為、教育機構的不積極,讓校車的事成了“老大難”。
【點評】
實際上,“難管”之說只是借口,如果能確定運營方式,劃清學校、公司和家庭的職責,沒那么難;更何況,提供公共服務,本來就是政府職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