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概述
今年秋季學期開始,鄭州市家庭經濟困難的高中生也將獲得國家助學金補助,標準是平均每人每年1500元,學生可以在秋季開學一周內向學校申請。
昨天,鄭州市教育局發(fā)出通知,從秋季學期起,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的國家助學金,將用于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再執(zhí)行對低保、低收入家庭學生實行一次性補助的資助政策,并將該部分學生一并納入國家普通高中助學金制度范圍。
結合相關文件,鄭州資助標準擬定為:低保家庭學生每生每年3000元,低收入家庭學生每生每年1500元,其他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標準由縣(市)區(qū)、市屬各相關學校在1000元~1500元范圍內確定。以下幾種學生優(yōu)先確定為資助對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政策家庭的學生、因天災人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家庭的學生、父母因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的學生、父母離異或喪父喪母等原因造成經濟困難的學生等。在秋季開學一周內,學生可向學校提出申請,并遞交相關證明材料,貧困生資助面占鄭州市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數的20%,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
二、模擬題
鄭州市教育局下發(fā)通知,將生活貧困的高中生納入助學資助體系,標準是平均每人每年1500元,請談談你的看法?
三、參考解析
1、背景陳述
教育是民生之本,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礎,教育公平是人起點發(fā)展的公平。鄭州市教育局下發(fā)通知,將生活貧困的高中生納入助學資助體系,標準是平均每人每年1500元。
2、判斷表態(tài)
這種做法,是在努力的實現教育公平,讓更多的孩子上得起學,是值得肯定的。
3、分層論證
其積極的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近年來,在不少城市出現了高考生輟學的現象,一種“讀書無用論”的思想抬頭。其原因之一就是一些家庭困難的學生,無力支付學費,受生活所迫,不得不放棄高中的學習。
第二,通過實施這樣的政策,可以幫助更多家庭貧困的學生能夠上得起學。逐漸的實現教育的公平。
第三,教育的目的是提高整個民族的文化水平,繼而提高國民素質,通過對貧困生的資助,也可以對其他學生起到激勵的作用。高考是一種人才選拔制度,是為國家選拔和培訓高素質人才的機制。對貧困學生進行資助,有利于更好的實現教育公平。
4、對策提升
這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政策。要保證該政策更好的實施,實現更好的效果,我建議要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對于該補助款項要做到專款專用,避免出現款項被克扣發(fā)放不到位的現象;
第二,對于貧困高中生的定義及流程要準確,避免出現冒領現象;
第三,既要實現對貧困生的資助,也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給貧困生心理上帶來壓力,而影響他的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