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程序
1、報考人員按《2010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中要求,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
2、報考人員于填報完整信息資料后第二日查詢審核狀態(tài)。如初審通過,則攜帶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目測和資格初審;如初審不通過,可及時改報其他單位和職位。
3、報考人員通過現場目測和資格初審后,在目測點進行現場交費。如未通過目測和資格初審,可在報名時間內改報其他單位。
二、報名網站
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
三、網上報名時間
3月27日——31日
四、現場目測和資格初審時間
時間:3月28日——4月1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五、現場目測和資格初審地點
地點:山東省林業(yè)大廈(濟南市花園路302號)
乘車路線:(1)從濟南火車站乘11、118路公交車,到“花園路西口”站下車;(2)從濟南長途汽車總站乘K53路公交車,到“花園路西口”站下車。
敬告:為方便部分考生現場目測和資格初審后及時改報其他單位,請盡量于3月31日之前到現場進行目測和資格初審。
六、現場目測和資格審查須攜帶材料
(一)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
1、《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2、《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
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
4、考務費120元。
5、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8、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對開具此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9、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
1、《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2、《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
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
4、考務費120元。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
(三)報考選調生職位的
選調生職位僅限2007年(含)以前省委組織部公安系統(tǒng)選調生報考,報考人員須符合招考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經縣(市、區(qū))委組織部推薦、市委組織部審定。不具備上述資格條件的人員,不能報考選調生職位。報考選調生職位人員攜帶材料與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相同。
七、有關信息發(fā)布網站及招考相關文件
山東人事信息網(www.sdrs.gov.cn)“通告欄”
八、相關文件
相關內容請查閱:
1、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0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2010】8號)
2、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0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
3、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林業(yè)局《關于2010年統(tǒng)一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辦發(fā)【2010】33號)。
九、其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人發(fā)【2001】74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