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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山東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積累之知識產權法
http://m.wbuztre.cn       2018-12-03      來源:山東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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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常識是公務員考試常識高頻考點,考生備考常識,要將法律常識當做重點復習對象。本文,山東公務員考試網(m.wbuztre.cn)小編就整理了知識產權法,備戰(zhàn)2019年山東公務員考試的你可以收藏學習。


  知識產權法


  1.定義:指權利人對其所創(chuàng)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2.包括:各種智力創(chuàng)造比如發(fā)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yè)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


  3.特點:


  (1)獨占性:即只有權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經權利人許可不得行使其權利;


  (2)地域性:指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邊、多邊協(xié)定外,依一國法律取得的權利只能在該國境內有效,受該國法律保護;


  (3)時間性:指各國法律對知識產權分別規(guī)定了一定期限,期滿后則權利自動終止。


  4.類型:


  (1)專利權,指一項發(fā)明創(chuàng)造向國家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后,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該項發(fā)明創(chuàng)造享有的專有權,在我國,發(fā)明創(chuàng)造有三種,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2)商標權,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


  商標是用以區(qū)別商品和服務不同來源的商業(yè)性標志,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成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我國商標權的獲得必須履行商標注冊程序,而且實行申請在先原則。


  (3)著作權是指著作權人對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


  著作權特點:①權利內容的雙重性:指著作權中既有人身權的內容,也有財產權的內容;②權力的自動產生是指著作權基于作品的創(chuàng)作完成這一事實而自動產生,既不需要發(fā)表,也無需任何部門審批(而專利權和商標權都必須經過申請和審批,經主管部門授權才能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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