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關概念
公民是個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國國籍的自然人。我國憲法規(guī)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公民權:是一個法律概念,是人們對公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的通稱?!?/p>
人民是個政治概念,是指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包括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tǒng)一的愛國者?!救藱?,是一政治概念,是指人作為人應該平等地享有的權利,包括人們追求生活、財產(chǎn)、自由和幸福的權利?!?/p>
二、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
1、平等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
選舉權利:即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的合稱。
言論自由:此處指廣義的言論自由,即表達自由,包括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
擔任國家公職的權利: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擔任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的權利。
3、★監(jiān)督權:批評權、建議權、申訴權、控告權、檢舉權,以及取得賠償權。
批評權,是公民對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缺點和錯誤,有權提出要求其克服改正的意見;建議權,則是指公民對國家機關的工作,有權提出自己的主張和建議。
申訴權,是指公民對國家機關作出的決定不服,可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請求,要求重新處理的權利。
控告權主要是指公民對違法失職的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侵權行為提出指控,請求有關機關對違法失職者給予制裁的權利。檢舉權則是公民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向有關機關進行檢舉的權利。
取得賠償權,是指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時,受害人有取得國家賠償?shù)臋嗬?/p>
例、下列關于我國公民的監(jiān)督權的表述,錯誤的是( )
A. 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B. 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C. 對于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D. 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guī)定取得賠償?shù)臋嗬?/p>
【解析】選A。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guī)定取得賠償?shù)臋嗬R虼?,對于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公民都可以提出批評和建議,并不一定要針對“違法失職行為”。
4、宗教信仰自由
5、★人身自由權利:
公民的人身自由權,是指公民的人身和行動受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經(jīng)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留搜查和侵害。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例、住宅不受侵犯屬于我國公民的( )
A.政治自由權利 B.人身自由權利
C.文化教育權 D.人格權
【解析】選 B。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6、社會經(jīng)濟、文化方面的權利
1)財產(chǎn)權:“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chǎn)的所有權。國家依照法律規(guī)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chǎn)的繼承權?!?/p>
2)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受教育權是指公民接受文化、科學、品德等方面教育訓練的權利?!皣遗e辦各種學校,普及初等義務教育,發(fā)展中等教育,職業(yè)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發(fā)展學前教育。國家鼓勵集體經(jīng)濟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依照法律舉辦各種教育事業(yè)”。
3)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光榮職責):勞動權是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有獲得工作和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4)★物質(zhì)幫助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zhì)幫助的權利?!?/p>
7、特定主體的權利
(1)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華僑的正當?shù)臋嗬屠?,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華僑是指僑居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歸僑是指曾居于國外的我國公民,現(xiàn)已回到祖國定居;僑眷是指華僑在國內(nèi)的眷屬。
(2)對軍人、殘疾人的保護:“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yōu)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8、外國人的權利(《憲法》第32條)
1)保護在中國境內(nèi)的外國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中國境內(nèi)的外國人必須遵守中國法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于因為政治原因要求避難的外國人,可以給予受庇護的權利。
三、公民的基本義務
1、維護國家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2、遵守憲法和法律;3、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
4、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我國實行義務兵役制為主體的義務兵與志愿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我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凡年滿18 周歲的,都有義務依法服兵役。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服兵役的資格。
5、依法納稅:憲法規(guī)定,公民有納稅的義務。
除了以上專門規(guī)定的五項義務外,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還包括在基本權利條文中規(guī)定的四項義務: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yǎng)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yǎng)扶助父母的義務。所以,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總的說有如上九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