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的概念
所謂刑法,指的是掌握國家政權的統(tǒng)治階級,為了維護其政治上、經濟上的統(tǒng)治,以國家的名義制定的,規(guī)定什么行為是犯罪并應給予什么樣的刑罰處罰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和。
二、刑法的分類
廣義刑法指的是規(guī)定犯罪與刑罰的一切形式的法律規(guī)范,其中包括刑法典,同時還包括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的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為狹義刑法,即中國的刑法典,它是由最高立法機關頒布的完整而系統(tǒng)的有關犯罪、刑事責任與刑罰的規(guī)定。
三、刑法的特征
1.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的范圍廣;
2.刑法是其他法律部門的保護法;
3.刑法的強制力程度較其他法律的強制力程度嚴厲得多。
四、刑法的屬性
刑法的本質屬性——刑法的階級性。刑法除具有階級性這一本質屬性外,還具有社會性、文化共同性、規(guī)范性、強制性等非本質的其他屬性。
五、刑法的任務
1.我國刑法的首要任務是運用刑罰同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作斗爭,保衛(wèi)國家安全、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制度。
2.我國刑法的根本任務是運用刑罰同一切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侵犯財產的犯罪作斗爭,保衛(wèi)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
3.我國刑法的重要任務是運用刑罰同一切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犯罪作斗爭,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4.我國刑法的中心任務是運用刑罰同一切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作斗爭,保障社會主義。
六、刑法的體系
所謂刑法的體系,指的是刑法的組成與結構。我國刑法的體系由以下幾部分組成:編、章、節(jié)、條、款、項、段。
七、刑法的解釋
所謂刑法的解釋,指的是對刑法規(guī)范含義的闡明。
刑法的解釋按解釋的方法為標準可分為文理解釋和論理解釋。
文理解釋,指的是對刑法中使用的單詞、概念、術語,根據語言結構規(guī)則,從文理上所作的解釋。論理解釋,指的是按照立法精神,聯系有關情況,對刑法條文從邏輯上所作的解釋。論理解釋又分為擴張解釋和限制解釋兩種。
刑法的解釋按解釋的效力不同,可分為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和學理解釋。
立法解釋,指的是由立法機關對刑法規(guī)范含義進行闡明。立法解釋具有與刑法同等的效力,司法機關必須遵照執(zhí)行,因立法解釋實際上是對法律的一種補充。司法解釋,指的是最高司法機關對刑法所作的解釋。學理解釋,指的是國家宣傳機構、社會組織、教學科研單位或者專家學者從學術理論角度對刑法規(guī)范含義進行的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