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寶教育旗下公務員考試網站
網站地圖     設為首頁     加入收藏
當前位置:主頁  >> 各地招考  >> 青島公務員考試   
青島公務員考試
2016年青島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查有關事宜公告
http://m.wbuztre.cn       2016-05-25      來源: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字體: 】              

  2016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有關事宜公告


  根據《2016年青島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16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公布(附件1),并將資格審查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的確定


  按照有關規(guī)定,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審查。在筆試合格分數線50分(總成績)以上,相同職位錄用計劃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人員,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以上人員均應按照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資格而產生的人員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由用人部門另行通知。


  二、集中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


  (一)時間:


  1、2016年6月2日(9:00—11:30 13:00—16:30)


  2、各單位具體工作攤位號見《2016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考錄資格審查安排表》(附件2)。


  (二)地點:青島市人才交流中心(海爾路178號)


  三、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在資格審查時,須提交筆試準考證、《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本人簽名的《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須與網上報名的照片同一底版)以及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資格審查時學歷學位證書已經發(fā)放的要一并提供),其中大學專科畢業(yè)生還要提供戶口簿。證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非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職位有學位要求的,還須提供學位證書,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須在2016年3月24日之前取得)、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戶口簿(大學??飘厴I(yè)生提供);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介紹信(經招錄機關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證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報考定向考錄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資格審查時,除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有效期內的身份證、畢業(yè)當年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報到證和與主管部門簽訂的聘用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參加青島“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工作者)項目的人員出具青島市“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區(q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上述由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團省委出具的考核認定證明材料,應明確說明其在“選聘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我市‘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工作者)”時的工作表現(xiàn)、思想政治表現(xiàn),以及報到時間、服務期限(時間具體到月份),其中,因借調(幫助工作)到縣級以上(含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滿1個月及以上的時間應單獨標明,不計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服務年限。證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相關職位的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級班畢業(yè)生在資格審查時,要出具畢業(yè)證書、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戶口簿等證明材料,已與用工單位簽訂就業(yè)(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或勞動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經招錄機關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證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除提供上述基本資格審查材料外,還要根據本人所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要由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勞工)部門出具;職位要求考生具有相關資格證書的,要在資格審查時出具相關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6、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2016年3月24日前取得。


  7、已與報名時的工作單位解約,且目前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原單位解約證明材料或相關失業(yè)證明;本人與報名登記表上填寫工作單位之間屬臨時用工,且現(xiàn)已辭職的,應出具失業(yè)證或相關失業(yè)證明;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應提交失業(yè)證或相關失業(yè)證明; 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出具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和現(xiàn)工作單位的勞動合同及同意報考證明。


  四、考生須知


  1、報考青島市面向社會招錄的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職位的面試工作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單獨組織,面試考點設在濟南。


  2、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需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由本人參加資格審查,未按規(guī)定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3、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報名時所提供的通訊工具需保持通訊暢通。因材料準備不全和通訊不暢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4、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需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5、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如丟失(或未打印)筆試準考證、《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請于5月30日—6月2日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點擊“準考證打印”欄目,選擇打印。


  五、政策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


  1、各職位資格審查咨詢電話詳見《2016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考錄資格審查安排表》(附件2)。


  2、監(jiān)督電話:15698110179


  附件1:2016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xls


  附件2:2016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安排表.doc


  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24日



互動消息